四川振冲碎石桩施工要求:
1、施工前应做好安全技术教育和施工中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,并认真布置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,配备施工人员所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品。
2、控制设备包括控制电流操作台、150A电流表、500v电压表以及供水管道。
3、工作时必须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,不得赤脚、露体,作业时应站在上风操作。遇大风天气停止作业。
4、在夜间或者自然光线不足的场所进行工作,应设置足够的照明设备。
5、在施工全过程中,严格执行打桩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,防止机械及人身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6、振动或锤击沉桩机、冲击机操作时,应安放平稳,防止作业时突然倾倒或锤头突然下落,造成人员伤亡或设备损坏。
7、成孔时,距振动锤、落锤、冲击锤6m范围内不得有人走动或进行其他作业。
8、已成的孔尚未填夯碎石前,应加盖板,以免人员或物件掉人孔内。